法律分析:一般来说,是不允许带出门,是实行集中管理,除非有特别的规定:
法律依据:《机关公务用管理使用规定》
第二十五条 公务用应当集中保管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由个人保管:
(一)地处农村、城镇和城郊结合部等暂不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派出所的外勤民警,经县级机关批准的
(二)县级机关所属的刑侦、经侦、治安、巡警、公路巡警等暂不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一线实战单位的人民,经设区的市级机关批准的
(三)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县级以上(含县级)机关的人民在执行必须携带公务用的任务完成前,或上级指令必须携带公务用备勤时,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。